秦仁普律师团队-婚姻家事业务简介
秦仁普律师:上海标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办案理念:
客户至上,倡导为客户提供“精细化法律服务”:精于专业,主动反馈,细致服务;相信每一起成功案件是和客户共同努力的结果。
◎服务内容:
我们团队具备丰富的婚姻家事案件实战经验,拥有成熟的家事服务方案。为客户提供从咨询直至离婚,从委托直至财产分割完毕后协助过户的“一条龙服务”,灵活使用非诉讼、诉讼方式帮助客户实现利益最大化。
非诉讼方面,我们提供如下服务:就当事人的咨询事项进行法律分析,提供法律意见;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当事人拟定离婚财产分割方案、子女抚养方案,定制《(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婚内财产协议》《离婚协议》《继承协议书》等文书;陪同当事人进行离婚谈判、继承方案谈判,指导当事人沟通话术,陪同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协助当事人进行【亲子关系】隐私鉴定、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
诉讼方面,我们提供如下服务:依完成诉讼事务需要代为调查取证(被告户籍信息及各类型财产信息、账户交易明细);根据案情需要代为申请【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家庭教育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制作起诉材料,立案、调解、开庭,判后答疑及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办案情况及时调整诉讼策略,尽最大努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另,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会主动反馈案件进度,让您能及时了解案件情况,知晓案件的大致走向。
◎成功(代表)案例:
汤某诉俞某离婚纠纷上诉一案,案号:(2023)沪01民终14660号,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通过律师朋友介绍找到秦律师代理二审,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调整当事人应支付给对方的折价款数额。
凌某诉蒋某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4)沪0116民初6941号,协助当事人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谈判,27天顺利离婚:时间就是生命,高效率办案,我们绝不拖延当事人的办案时间。
陈某华诉陈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案号:(2024)沪0109民初7176号,婚后动迁获得的公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未予分割,在离婚后可以“离婚后财产纠纷”分割“使用权价值”。
黄某诉张某离婚纠纷,案号:(2022)沪0110民初19513号,《民法典》施行后依照《民法典》1079条第5款之规定,两次起诉即判离的典型案例:没有离不掉的婚,即便对方不同意也能离。
张某娟诉王某峰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号:(2022)豫0482民初5322号,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出售所得款项一人一半,离婚后男方出售房屋独占售房款,代理女方起诉,帮助女方成功追回: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可以向法院起诉。
王某诉樊某变更抚养关系,案号:(2020)沪0115民初581号;王某某诉王某抚养费纠纷,案号:(2020)沪0115民初22371号,当男方提出变更抚养权,我们代表女方提出增加抚养费,申请将两案合并审理得到支持,最终帮助委托人维持抚养关系不变。
马某、邱某某诉邱某婚内居住权合同纠纷,案号:(2022)沪0110民初23240号,婚内达成的《协议书》约定女方及小孩享有案涉房屋居住权,代理马某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邱某配合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级管辖立(2023)沪02民初8号,后案件在二中院调解结案。
刘某、黄某诉庞某法定继承纠纷,案号:(2021)沪0110民初7289号:难以复制的成功——在法定继承案件中实现对被告的0继承。
胡某芳诉胡某祥等遗嘱继承纠纷案,案号:(2023)沪0115民初57785号,持有遗嘱的一方须对遗嘱真实性承担举证义务,我方持有的代书遗嘱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定为有效,帮助当事人依遗嘱顺利继承遗产。
另:秦律师执业期间亲自办理过男男、女女之间的“同居”财产分割案件,同居继承案件,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赡养费纠纷案件,监护权(婚内)纠纷案件指定监护人等案件。
……
◎服务期限:
离婚案件服务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判决、调解离婚)之日止,另可提供判后答疑、指导资产过户,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等附加服务。
继承案件服务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财产分割完毕之日止,具体服务期限以聘请律师合同约定为准。
非诉讼案件服务期限:即时委托、及时办结。
◎想对客户说的话:
您只管信任我。把案子交给我,会是您做得最正确的一次选择。
◎地址,联系方式及交通:
上海标胜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1599号新纪元国际广场1308室(黄兴路农商银行和欧派橱柜中间入口进,找物业刷卡乘电梯上13楼),电话:13918594514,秦仁普律师。
地铁:18号线抚顺路2号口出或者10号线国权路2号口出,步行或骑车800米左右。
公交:142路&723路到中山北二路黄兴路下车,沿黄兴路大润发方向走300米左右;
8路&60路、80路、90路、147路到黄兴路国权路站下车,沿着黄兴路往高架桥方向走约300米。